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6-04-01 浏览量:
2025年,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新乡县农业农村系统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考核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积极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法7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讲座1次。
(二)完善农业农村法治制度
1.积极推进放权赋能工作。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宅基地和露天焚烧秸秆执法赋权乡镇工作。
2.做好行政合法性审查和法规制度清理工作。落实《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市场准入壁垒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清理失效文件1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新乡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六条措施》,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紧盯7类重点问题和行政执法程序5个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未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规范检查文书,优化检查方式,明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范围、频次和程序,避免了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2.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全县公共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讲座培训2次,全年累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4次。
3.落实重点执法行动。开展农资打假、绿剑护粮安专项行动,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工作,办结20起,其中动物防疫案件5起,兽药案件1起,农药案件12起,肥料案件1起,种子案件1起,罚没159349.5元。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行为等的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和备案制度。2025年,组织参加各级部门案卷评查2次,未评查出突出问题,备案重大行政处罚2件。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新申领证件4人,因工作调动清理3人,保留行政执法证件的有34人。
(四)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秉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自今年全县启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顺利完成农业农村领域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确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及消防等领域14项乡镇配合履行职责,并确认收回5项履职事项。
2.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明确决策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等关键内容,实现重大问题决策合法合理、民主科学。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及“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以“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7条。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信访矛盾调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答复举证工作,截至目前,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4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受理信访案件15起,已妥善解决10件,5件正在办理中。受理12345市长热线225起,均已圆满解决。
5.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控预案建设和管理,规范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和发放。结合机关学习培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学习,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6.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合同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办理民事诉讼案件2件。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培养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1件(不含动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223件。积极推进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梳理证照到期前提醒目录清单9项,累计人工提醒94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2.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制定部门联合监管计划20个,涉及检查主体34家,已完成全部抽查计划,未发现违法行为。
3.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继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落实“双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1条,行政处罚信息17条。
(六)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解读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以案释法,进一步渲染浓厚的农业普法氛围。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
(一)农业农村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如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衔接不畅问题。例如,《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宅基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条款上存在表述差异,基层执法中易引发争议。
(二)依法行政理念有待加强。部分同志法治观念不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服务型执法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缺乏责任担当,柔性执法认识不到位。
(三)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通用法律及农业专业法规掌握不扎实,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较为突出,在面对宅基地执法等一些农业执法新情况时,存在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
(四)普法内容针对性不足。传统普法多以法律条文宣读为主,未能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例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民工工资维权等高频法律问题上,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和操作指引,导致普法效果不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线上学习平台、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法治建设重大意义,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保障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法律论证,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确保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深入田间地头、农资经营门店、农民合作社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推送法治宣传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行政检查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如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猪屠宰等,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对执法过错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执法公正文明。
(五)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