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商务局 时间:2025-02-19 浏览量:69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报》的通知》《新乡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2023〕39号)等文件精神,专项资金分配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补贴的项目,须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进行补助;但是对于大项目,可以分期施工,阶段性验收,阶段性拨付。

  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河南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专家共同验收,拟对河南旗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拨付第二笔合同款185.89224万元,并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县商务局0373-5085968

  县财政局0373-5589936

  县农业农村局0373-5618886

  举报邮箱:xxxswj@126.com

  新乡县商务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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