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建函〔2022〕6号),《新乡县加强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县域统筹,分层分类实施。县城重点强化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提升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重点强化区域服务功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村重点强化便民服务能力,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村庄延伸供应链服务,优化商品供给。
(二)要坚持数字赋能,不断丰富业态。通过数字化改造和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推动传统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融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高发展质量和内涵,丰富业态,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需求。
(三)要坚持市场导向,提升服务能力。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根据市场需要,推动资源下沉,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使农村成为佳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吸引更多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主要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任务目标:支持改造升级1个县级的寄递物流综合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经营面积11000平方米。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5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仓共配;实现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设施齐全,采用自动化分拣、立体化存储、机械化搬运、一体化仓配,应用射频识别、智能标签、电子订货、数据交换、信息定位、单元化集装等技术,针对不同快递物流件制定统一作业标准和流程,实现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工作内容:通过整合多个快递渠道的仓储和配送资源,科学的仓储规划,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统一分拣和配送,从而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开展服务赋能和设施升级工作,按需配备仓储设备、分拣设备、包装设备、装卸设备、运输配送设备等设备设施,整合3家以上快递物流企业入驻配送中心,日处理能力8万(件),提升物流中心整体形象和市场服务能力。服务期3年内安排专人对物流中心进行日常监管,每月进行1次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以“报告”方式向物流中心传达,督促按照巡查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复核。将快递物流运输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加强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创新县乡协同发展模式,与乡村级站点形成联动,补齐现有物流短板,充分调动社会运力,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提升物流统配能力。通过整合“商贸、电商、物流”等公共设施,打造“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的县级配送中心,结合物流配送路线,形成“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的三级物流配送邮路,下沉网络和服务,开展工业品、农资产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物流快递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强化县级中心的辐射能力。
(二)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任务目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工作内容:根据县域农特产业规模及特点,以农特产业企业、生产基地、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企业等为载体,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并进行全方位提升服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促进本地农特产品本地消化,降低农特产品损耗,提高农特产品溢价值,提高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通过添加智能分拣机、加工、运输、包装等设备,提升对饲料及预混料类等产品的生产及运转效率,提高了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近一年采购农产品892吨,为本地农民创收33万元。通过添加下料仓、比重精选机、输送机、筛箱、布袋除尘器、装载机、地磅、运输车等配套设施,进行除尘、精选、分级等处理,提高种子的净度、发芽率和均匀度,近一年回收入仓6000吨,带动农户增收180万元,带动农户约3000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建设任务和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对方案中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和发展目标,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县域商业建设政策奖补资金,统筹利用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
(三)加强规范管理。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乡村商贸流通市场安全监管和综合治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营造安全、守法、高效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保障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落实。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统计报送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国家《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合理布局城乡商业资源,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四)强化考核督导。严格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属地责任,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监管和督导。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紧抓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