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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00-2022-00189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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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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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环书[2022]01号 关于《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2-03-01 16:19 浏览量:6

  新环书[2022]01号

关于《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袁春欢(资格证书编号08354143507410413)主持编制的《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特种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收购新乡市新星纸业有限公司三纸厂,在原厂址投资500万元,改建“年产 10000 吨特种纸项目”。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现有的一条纱管纸1200型纸机生产线,新建2条3600型特种纸纸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淘汰原废纸制浆工艺,原料改为外购商品浆,主要产品规模为年产10000吨无碳复写纸原纸。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斜筛+集水池-絮凝沉淀-回用,抄纸及网布冲洗废水、锅炉制备反冲洗废水等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产,剩余废水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专用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或地表水体)通过总排口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C级标准及贾屯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要求。

  2、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生物洗涤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氨气4.9kg/h、硫化氢0.33kg/h(15米高排气筒)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全过程无组织控制措施。造纸废料等物料在全封闭料库内存放,出口安装卷闸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污泥等物料密闭输送转运,厂区道路及生产车间、料库地面硬化,厂区无裸露地面,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保持清洁干净,厂界粉尘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0.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氨气、硫化氢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D14554-93)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标准要求。

  (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7469t/a、氨氮0.019t/a、SO20.2263t/a、NOX0.6788t/a、颗粒物0.1131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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