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华洋电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高可靠性抗高压耐热绕组线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远大路西段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750万元,生产工艺:1、铜杆—拔丝—退火—浸漆—包装—成品; 2、铜杆—挤压—纸包—成品; 3、铜杆—挤压—包覆薄膜—加热固化—成品; 4、铜杆—挤压—包覆薄膜—丝包—浸漆—烘干—成品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在厂区总排口处混合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C级 限值要求和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油水分离器冷凝过程产生的不凝气通过密闭管道管道引至漆包线和丝包线生产线配套的“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一并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漆包线及丝包线涂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包机涂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炉内两级催化燃烧装置预处理后,与丝包线涂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并送入现有工程已建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进一步处理;拉包机涂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炉内两级催化燃烧装置预处理后,与立炉二次封闭通道收集的废气一并进入现有工程已建的“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F”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所有尾气共同经一根26.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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