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县金达纸业有限公司 |
年10000吨特种纸项目 |
新乡县七里营镇沟王村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工艺:1、商品浆—磨浆—抄纸—卷取—包装—成品;2、 原料—裁切—热合—印刷—热合—成品;3、原料—加热—挤出—冷压成型—成品 |
1、废水:抄纸及网布冲洗废水、锅炉制备反冲洗废水等废水经厂区内新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产,剩余废水与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专用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或地表水体)通过总排口排入贾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生物洗涤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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