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明确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工作方案

来源:新乡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15 浏览量:50

  新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明确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工作方案

  新办〔2021〕3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新乡县优化营商环境十四条措施》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引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活动,扎实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新乡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准确把握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协调抓总、示范带动,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倒排工期进度,落实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部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县级领导牵头抓总,部门“一把手”负责办理涉政事务,促进重点项目出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分包原则

  (一)建立重点项目动态名录。从2021年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中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动态名录。重点项目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半年调整一次。新增重大项目可随时添加,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及时调出目录。

  (二)项目遴选原则。原则上,工业项目以投资亿元以上为准,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控制在5000万元以上,三产项目中的纯房地产项目原则上不列入。优先安排省、市重点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大运河文化传承和保护项目、乡村振兴、三大改造项目,突出郑新一体化发展相关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

  (三)县级领导分包,部门“一把手”负责。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分包县级领导(重大项目可多名)、一个单位(牵头单位)。单位“一把手”是项目服务员,在项目的前期手续、开工建设、施工环境、竣工投产中,充分发挥代办涉政事务职能,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四)分包领导和重点职能部门全覆盖。分包县级领导涵盖四大班子领导和其他县级领导,原则上按照县委常委联系乡镇、县长分包战线确定,重大项目实行项目指挥部(或项目专班)负责制。原则上,县直重点职能部门都要参与重点项目分包,切实在全县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县级领导牵头抓总。分包县级领导要加强督导调度,研究工作措施和标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推进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研究处理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一把手”亲自抓,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好工作的分解、量化和实施,每月25日前将项目推进计划、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汇总上报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发改委,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健全完善各项机制。一是实行重点项目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例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各责任领导分包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批、容缺办理制度。对一些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专题研究,各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开辟快速通道,确保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发改委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促检查,深入各责任单位,采取实地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及时了解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归纳汇总,定期通报。

  (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要聚焦审批服务、法治保障、社会服务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以“放管服”改革作为核心抓手,把项目办理手续全流程便利度作为衡量标准,把项目单位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满意度作为重点任务,实施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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