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18〕12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乡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和《新乡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分工》(新政办〔2017〕50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县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祝显成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彦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廷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军伟 县信访局局长
刘 波 县发改委主任
周海云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光彦 县财政局局长
段德东 县住建局局长
杨泽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加喜 县水利局局长
赵同章 人行新乡县支行行长
韩先革 县工商局局长
古建军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彦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县人社局、信访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工商局、总工会等单位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