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1105-2025-0019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成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2025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政策指南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16 浏览量: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二、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三、政策详情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到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联系方式:508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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