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1105-2025-0019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成文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新乡县2025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指南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16 浏览量:
一、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我县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给予机构相应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以考试考核、过程评价等方式评价取证的,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以直接认定方式评价取证的,可按相应标准的50%给予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联系方式:0373-5618513 新乡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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