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27日新乡市和盛达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一次性淋膜纸杯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12-27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和盛达纸业有限公司 | 新乡市和盛达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00吨一次性淋膜纸杯纸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园区阳光路与冀营路交叉口向东路南1号 | 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租用场地占地2386平方米,建设年产800吨一次性淋膜纸杯纸项目。生产工艺:购进一次性纸杯原纸以及原材料聚乙烯,通过淋膜,印刷,模切、分切、包装入库。主要设备:淋膜机、印刷机、模切机、分切机、平张机等机器设备。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东孟姜女河。和盛达纸业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为淋膜及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同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包装印刷行业A级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20-3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印刷工业浓度50mg/m3、去除效率70%的要求。 3、噪声:淋膜机、柔板印刷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