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23 浏览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5〕25号)文件通知,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新乡县为二类行政区域,最低月工资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21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9.6元调整为21.1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含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或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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