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6-04-01 浏览量:
2025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财政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财政事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新乡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1.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县财政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要求,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压实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效能
1.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机制。严把起草、审查、备案关口,确保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与上位法不符、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2025年,按要求开展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专项清理工作。
2.强化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持续加大对法治新乡县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新乡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任务清单要求,足额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购置费及执法人员培训经费,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2025年,县本级预算共计安排相关经费973万元,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继续保障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领域的经费需求。
3.将法治要求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2025年,全力保障“三保”支出,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
1.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调整充实“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形成各股室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将普法教育融入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管理、资金监管、政务服务等各个环节,着力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强化内部普法宣传教育。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局内法治学习。紧密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机关电子屏、宣传栏、内部网络平台等载体,营造浓厚法治氛围。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案例研讨等形式,激发学习热情,巩固学习效果,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普法工作深度有待加强。普法专业力量仍相对不足,部分干部职工身兼数职,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探索更具吸引力和实效性的普法形式,推动普法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普法规划任务圆满完成。
2.行政执法能力需持续提升。由于财政执法事项相对特定,执法实践机会有限,在执法程序规范化、案卷质量、复杂案件处理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将加大财政法治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业务培训,着力培养复合型财政法治人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法治实践。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自觉运用其指导财政法治实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2.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增强普法实效。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结合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3.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