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23〕38 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信息中心 时间:2023-12-20 浏览量:15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加强项目从决策、审批、招标、建设、资金使用、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规范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财政资金项目的支撑作用、基础作用、服务作用,制定了新乡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

  二、制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河南省商务厅等15部门关于编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建函〔2022〕6号)、《河南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20〕12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的通知》(豫商建〔2023〕23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管理原则。

  (二)项目管理

  为保证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三)项目验收

  制定工作方案和储备项目库,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细化项目验收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项目遴选、企业招标、项目验收等过程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资金拨付

  建立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五)绩效管理

  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常态化跟踪项目完成情况,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要强化追责问效,督促及时整改。

  四、名词解释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我县于今年8月份成功申报新一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县商务局

  电话:508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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