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瑞诺药业有限公司甲酸乙酯、盐酸乙脒、氰基乙酯、酸乙醇、酸甲醇及乙腈医药中间体项目 |
新乡市新乡县 新乡经济开发区青龙路东段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依托河南省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产业链进行建设,以生产煤化工产品链下游产品甲醇、CO、氨气为原料,生产乙腈13000t/a、高纯乙腈3000t/a、盐酸乙脒3000t/a、氰基乙酯3000t/a、甲酸乙酯10000t/a、酸乙醇10000t/a、酸甲醇10000t/a。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公用工程等。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反应、精制、精馏等多个工序;主要设备为压缩机、反应釜、离心机、精馏塔等。 |
1、废水:项目乙腈工艺高盐废水三效蒸发,三效蒸发污冷凝水、开停车检修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化验室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一同排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工程依托现有工程一座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东孟姜女河。 2、废气:本次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不含氯有机废气、酸性有机废气、含氨及氯化氢有机废气和含尘废气,其中不含氯有机废气经低温冷凝+RTO焚烧+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RTO焚烧+两级碱喷淋依托现有工程治理设施);酸性有机废气经三级降膜吸收+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含氨及氯化氢有机废气经低温冷凝+两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动静密封点废气、物料装卸过程产生的损失以及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到的废气。评价建议依据《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加强生产运行期的设备管理,定期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确保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控制要求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工程一般固废依托现有工程1座1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1座50m2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危废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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