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辉纸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杜献梅(资格证书编号:20201103541000000010)编制的《新乡市中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瓦楞纸、5.3万吨特种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村建设年产6万吨瓦楞纸、5.3万吨特种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3200型纸机进行改造,改造后由生产瓦楞纸变更为生产特种纸,并新增两台2640型特种纸纸机,改建前全厂年产瓦楞纸10万吨、特种纸1.5万吨,改建完成后全厂年产瓦楞纸6万吨、特种纸5.3万吨。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工程废水主要有:纸机白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纸机白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回用不完的部分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进行后续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纤维回收+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曝气池”,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纳管水质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本次改建项目的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对主要污染源水解酸化池、污泥间进行密闭后将废气负压抽吸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NH3、H2S、臭气浓度的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NH34.9kg/h、H2S 0.33kg/h,臭气浓度2000的限值要求。厂界NH3、H2S、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NH31.5mg/m3、H2S 0.06mg/m3,臭气浓度20的限值要求。
3、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危废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17.8732t/a、氨氮0.8937t/a、颗粒物0.0645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