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金融工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乡县金融工作局 时间:2023-06-29 浏览量:56

  新金〔2022〕4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精神,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现将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一)加强金融对科创、专精特新、高端制造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各金融机构政策性科创金融的支持力度,向各银行业机构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高端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等创新企业名单以及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我县发展战略的“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名单。各银行机构要积极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大金融对科创领域支持的政策精神,围绕提供的各类重点企业名单和技改项目,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对接,根据企业特点推荐或定制特色金融产品,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持续加大信贷支持。

  (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对三农支持力度。新中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责任银行要继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发展领域,结合县域实际加大对粮食生产、特色种养业、绿色食品、文旅融合、休闲创意等方面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形成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乡村创业的金融支持,积极运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豫农担”等信贷产品,满足乡村各类经营主体创业融资需求。

  (三)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支持。依托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外贸企业金融产品推介和专题银企对接活动,对银行机构在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发放的小微外贸企业贷款发生的风险予以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利用风险补偿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普惠性金融支持。

  二、优化完善金融服务机制

  (一)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结合“金融服务员制度”和“金融助万企专项行动”等市级文件要求,我县全面推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各银行机构选聘业务骨干和相关专业人士逐家小微企业客户明确金融服务顾问,为小微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各银行机构派出的金融服务顾问要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制定投融资规划和融资方案。县金融服务中心联合人行新乡县支行建立金融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在银行业支持地方实体经济评价考核、普惠金融监管考核中设置加减分指标。

  (二)建立金融服务意见与建议征集平台。依托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万人助万企服务机制、新乡县金融服务热线等建立金融服务意见与建议征集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常态化征集广大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于金融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线索导向,为精准把脉金融领域创新改革方向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撑。

  (三)建立“政府+企业”双管家服务机制。强化与县投资集团的对接合作,更好发挥投资平台服务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的作用,建立“政府+企业”双管家服务机制。推动新乡县城投依托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服务业务板块组建金融服务团队,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地方金融产业发展。

  (四)持续落实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各银行机构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的通知》要求,全面在各级支行、各营业网点推动落实贷款快速响应“123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承诺,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发放等环节的流程和时间、缩短办理时间,力争将平均放款时间压缩在2天以内。

  三、坚持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

  (一)依托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协助市金融局推进平台系统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县域税务、社保、工商、个人公积金等各类政务数据及水电气暖等公共数据的信息归集共享,切实保障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研发信贷产品需求。

  (二)推进线上常态化对接。依托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线上24小时实时对接。推动企业利用平台线上提出融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线上放款条件的企业即时放款,对需要线下进一步对接的要及时沟通衔接。坚持每周定期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活动,围绕专精特新、供应链金融、外贸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政府采购贷等领域开展专题对接和产品、政策推介。

  (三)强化跟踪服务。要坚持每周推进、定期评估,对本周银企对接成果进行分析,对尚未达成协议或未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对接的企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跟进服务,提供专业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破解难题,满足放款条件后及时审批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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