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书[2023]02号
关于《新乡新亚纸业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年产500万个造纸专用堵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乡新亚纸业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绿韵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符苗苗(资格证书编号:2016035410352015411801000125)编制的《新乡新亚纸业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年产500万个造纸专用堵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在新乡县纸制品专业园区南片区,建设造纸专用堵头生产线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废塑料清洗线、造粒及注塑生产线,新增造纸专用堵头500万/a。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原料暂存渗滤液及生活污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IC厌氧+混凝沉淀+生物选择+卡鲁塞尔氧化沟+深度处理)处理,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实施零排放,污水处理站其余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2、废气: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造粒、注塑成型、危废暂存间及粉碎工段产生的废气。造粒及注塑生产线设备进行二次密闭,均设置密闭式集气罩,危废暂存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均引至“冷凝+静电除油+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进行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8%;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滤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9%。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的限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对于塑料行业有机废气的排放要求(A级企业要求排放浓度10mg/m3);粉碎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10mg/m3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2.0mg/m3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无组织0.5mg/m3的限值要求。
3、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及监控设施、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142t/a、VOCs1.5821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