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 监督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的通知新粮〔2023〕7号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3-03-29 浏览量:5

  各粮食企业:

  为做好我县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系统企业及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的管理,加强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3年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新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16日

2023年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督工作要点

  根据新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的通知》(新粮文〔2023〕4号),结合实际,确定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专项行动年为主题,依托执法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抓牢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粮食储备购销“源头治理”,健全更加完备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依法治粮、依法管储能力水平,确保新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按照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县纪委监委部署安排,坚决扛稳抓牢粮食购销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腐败问题惩治力度,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智慧粮库建设,持续压实各方责任,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二)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库存检查办法》,根据国家、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统筹季度巡查、日常监管等重点工作,优化检查方式方法,扎实组织2023年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落实政策性粮食库存在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管理制衡和约束机制。实施分类检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检查,增强检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突出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三)切实加强夏秋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充分认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复杂性,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四)扎实组织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出库检验制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阻挠出库、索要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依法治理各种形式“出库难”,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加大定向销售粮食出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五) 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工作。按照《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工作规则》等文件规定,不断提高投诉举报线索核查质量,紧盯线索办理关键节点,强化移交转办查办案件管理,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时效以及核查报告质量等。加大热线宣传力度,加强法规政策解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切实发挥热线社会监督作用。

  (六)严肃查处涉粮涉储案件。坚持对违法违规案件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涉粮涉储案件严查严处。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处置力度,综合运用直查快办、提级查办、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适时曝光重大典型涉粮涉储案件,加大惩戒警示教育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完善涉粮涉储案件查处移送机制。加强社会舆情研判,增强敏锐性和舆情把控能力,及时处置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七)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穿透式”监管。加快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把握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链条全过程、监管效果穿透式“三个关键”,加快实施省级仓储智能化管理平台和智能粮库功能提升工程,实现政策性粮食监管信息化网络全覆盖。建立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实施动态远程监管、粮情在线监控。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在地监管职责,落实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问题约谈、通报制度。严密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完善执法责任划分机制,坚决杜绝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内部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代替行政处罚,坚决纠治行政执法中的失职卸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行为。案件查办情况要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二)创新执法方式。着力用好视频抽查、交叉互查、移库清查等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突击检查”“季度巡查”等有力手段,坚决抓住关键、管住源头,不断提高监管穿透力。建立常态化视频抽查机制,做到监管触角直插库点、监管压力直达基层。

  (三)增强执法合力。加大与财政、市场监管、中储粮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协作会议、加强信息交流等,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四)提升执法能力。及时总结执法办案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进粮食执法监督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政策掌握能力、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加强教育管理,引导粮食执法监督人员树立遵纪守法做人、廉洁自律从业、公平公正执法的良好风尚。持续用好执法演练、执法人才库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执法能力。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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