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新乡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加快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落实《新乡市水利局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水〔2017〕10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节水事业发展,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正确处理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合理保留生态用水,通过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
(二)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改革体制、健全法制、完善机制、创新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水新机制,规范用水行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建立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问责。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县域重点。依据不同地区水资源使用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水工作基础,探索符合区域实际,具有本区域特点的做法,确定不同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各类节水工程和节水措施,突出区域重点。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9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至45.8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3.6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5以上,节水型单位和企业建成率达8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30%。按照上级要求,2022年底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
(二)年度任务
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全部达到年度目标要求,考核年度内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1.79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低至45.86立方来,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23.6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5以上。
2、全面开展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
3、全面开展用水计量管理工作,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要不断加大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工作。
4、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级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税要做到足额征缴;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5、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节水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6、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要建立健全创建机制,明确流程,加大培训力度,全县节水型机关建成率达60%;节水型企业(高耗水类)建成率达到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
7、不断加大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年度考核内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要≤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
8、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全县新建公共场所和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取节水器具,并对以前公共场所非节水器具进行改造。
9、加大再生水利用程度,年度考核内污水再生水利用率大于等于20%。
10、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率≥40%。
四、实施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新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制定全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细化责任分工,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节水工作任务,为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明确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按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大力推进各项工作,7月31日前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分工表》汇总上报自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由县水利局牵头将本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材料报市水利局。
(三)开展申报工作
由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汇总形成全县综合自评报告和申报材料,以县政府名义进行申报,并按要求组织迎接验收。申报材料应包括: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自评分情况及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由县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内容,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各负其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发挥政府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优化现有水利支出结构,将节水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提高县财政对节水的投入,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县政府主管部门要按照水资源税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突出新型融资机制探索和实践,积极探索PPP等市场融资方式,吸引市场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社会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深入开展节水文化建设,营造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把节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利用节水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技能,加强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价值理念的传播。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带头促节水、科技创新促节水、完善政策促节水、加大投入促节水、控污减排促节水、社会参与促节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1、新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责任分工表
3、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任务分解说明
附件1
新乡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刘军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岳 铁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庆丰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
刘 伟 县发改委副主任
史小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鉴磊 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吴玉君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利永 县税务局副局长
高 丽 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金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琳琳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赵艳红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国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景民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吕英勇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梁承轩 开发区发展统计局副局长
李 伟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田丽萍 七里营镇政府副镇长
马玉红 小冀镇政府副科级干部
陈希峰 翟坡镇政府副镇长
高 峰 大召营镇政府副镇长
刘 飞 合河乡政府副乡长
张朋涛 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刘 涛 县本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吴玉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责任分工表
序号 |
评价类别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数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得8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例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的,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县水利局 |
1、现行用水定额、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相关文件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 |
所占比例达到100%,得10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县水利局、本源自来水公司 |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 |
农业灌溉率用水计量≥80%,得5分;每低4%,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
工业用计量率:工业用水计量水量与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5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否则本项得0分 |
县科工局、县水利局、本源自来水公司 |
3、工业用水缴费票据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4】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实施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得2分;每低2%,扣0、1分,扣完为止 |
16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
|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本源自来水公司 |
|
|||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未实行,得0分 |
|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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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费征缴 |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费,得4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足额征缴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县税务局、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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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在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1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18 |
县科工局、县水利局 |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得6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水利局 |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总数的比值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 |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镇公共供水总量和有效供水量之差与供水总量的比值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本源自来水公司 |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8分;发现1例未使用,扣1分,扣完为止。(初评抽查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家庭不少于10个) |
8 |
县城管局 |
|
9 |
再生水【10】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 |
污水再生利用率≥20%,得8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县污水处理厂 |
|
10 |
社会节水意识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得4分;未开展,得0分 |
8 |
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县水利局 |
|
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10】,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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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分项 |
节水标杆示范 |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加3分 |
3 |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科工局、县水利局 |
全省没有节水标杆示范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加4分 |
4 |
县财政局 |
|
||
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高效节水灌溉率【11】≥40%,加3分 |
3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
|
附件3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赋分及任务分解说明
根据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有关要求,现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如下,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价改革、大力推广辖区范围内农业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喷灌技术。
1、装表计量汇总表
2、查表照片
3、如未装水表按电表推算用水量
4、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联合调查全区灌溉用水计量率相关材料(农业用水计量情况说明、农业灌溉计量水量统计表、农业灌溉用电情况、以电折水情况、计量设施照片、农业灌溉用电缴费票据)
5、农田水利基本概况
6、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7、高效灌溉项目实施方案
8、项目照片
二、县发改委:对于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发改委不予批准。负责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对新(改、扩)建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节水制度的意见。
1、水价改革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联合方案文件
2、三同时: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三方联合文件
3、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文件(联合县城管局文件)
4、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联合县水利局、县税务局、县城管局文件)
三、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项目建设、节水器具推广等奖励政策。
1、水价改革工作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 政局、县发改委联合方案文件)
2、节水奖励办法节水奖励决定方案(县水利局、财政局方案)
3、关于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文件(联合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文件)
四、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1、关于建设节水型小区的通知(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2、建成后节水型小区名单、授予节水型小区的决定、评价验收文件(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3、建成后小区名单公示
4、节水型社会、小区达标建设自查报告
5、公共场所节水器具照片
6、绿地喷灌、节水器具的照片
五、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落实2021年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建成率>50%。
1、关于建设节水型单位的通知(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2、建成后节水型单位名单、授予节水型单位的决定、评价验收文件(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六、县科工局:负责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到2021年底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
1、全县所有工业企业名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2、关于创建节水型企业的文件(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3、企业名单、节水企业建成后企业名单、授予节水型企业的决定(联合县水利局文件)
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大节约用水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宣传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水法、世界水日等宣传照片
2、广播电台电视宣传截图
3、水利局相关宣传文件(水政水资源股和节水中心)
八、污水处理厂:负责落实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率≥20%。
1、处理污水方数证明(2020年—2021年)
2、再生水用水量月报表
3、再生水取水许可证
4、再生水利用率证明(2020年—2021年)
九、县教体局:负责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节水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节水意识。督促引导中小学开展节水示范校区建设,2021 年底创建2—3所节水示范学校。
1、开展节水教育宣传、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2、创建模范节水校园
十、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全县各单位、企业的节约用水 指导工作、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的计量率工作;提供用水量;要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1、现行用水定额、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相关文件
2、工业企业取用水量计量统计表、计量设施照片协调各单位的创建工作
十一、县本源自来水公司:负责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负责公共管网漏损率≤当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控制目标10%。
1、漏损率证明、供水运行月总表、应收月总表
2、年用水300㎡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学校、机关、医院等)
3、非居民用水(自来水)计划管理表、档案、台帐
4、自来水公司提供2020年—2021年关于城区公共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情况说明
十二、县税务局:提供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数额
1、水资源税费汇总表、水资源税收明细
2、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联合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