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二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曼海姆硫酸钾项目 |
新乡县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化工产业园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生产工艺: 反应—冷却、破碎—中和—筛分、粉碎—包装—成品;副产盐酸:反应得HCl废气—水洗预处理—降膜吸收—工业盐酸 |
1、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废水,经四分公司现有一座处理能力为7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二、四分公司的混合总排口排入在建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KCl投料废气、碳酸钠投料废气、筛分粉碎废气、包装废气 经覆膜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排气筒排放,反应炉天然气燃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工艺处理后经18米高排气筒排放;产品落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顶部排放。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消声、厂房隔音、吸声材料及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公告进行管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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