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2-0028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业务办理指南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4-08-22 14:36 浏览量:7

  受理窗口(部门):新乡县市民中心综合受理6、7、8窗口(综合业务服务股)。

  受理条件: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受理渠道:(一)个人网报: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地址:http://222.143.34.121/portal/;选择个人办事通道,按提示和要求操作。

  (二)现场申报:办理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到新乡县市民中心综合受理6、7、8窗口办理申领失业金业务。

  所需资料: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开通过银行功能的社保卡。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73-508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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