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9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预防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小冀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
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推动乡镇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推动乡镇政府加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协调保障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车辆、经费和油料等需求。
(三)协调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协调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培训以及疏散演练。
(五)定期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乡镇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六)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调查。
(七)建立健全辖区各类场所台账、专项整治资料、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承诺书、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队基本情况台账、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记录。
(八)定期组织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九)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小冀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