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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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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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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2021年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21-11-22 16:42 浏览量:17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县2021年城市书房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2021年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新乡县2021年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中宣部“全民阅读·书香中国”活动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构建新乡县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努力打造书香新乡县,根据新乡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县开展城市书房和城市书柜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建设城市书房,大力推动全民阅读,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社会化、信息化、标准化,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强县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功能定位和工作目标

  城市书房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托县图书馆建立的一体化服务体系,通过资源共享、数字化建设实现刷卡进出、自助借还、扫描下载、通借通还、智能荐书等智慧互联服务,打造集图书借阅、学习交流、文化体验、城市会客、志愿服务等为一体的多元文化空间。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则,采用“统一审核、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监管”的模式,2021年在我县建设3处城市书房,打造更多适合阅读的公益场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建设形式

  (一)城市书房

  1. 新建。以广场、公园、环湖、A级景区、万人以上社区等地作为首选地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并与周边环境相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个性化,能彰显新乡县形象,具有标志性的文化精神地标。

  2. 改建。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建,也可适当选择居住集中的大型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闲置房屋,但地理方位原则上以一楼临街为主。

  3. 共享。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产业集聚区、乡村新型社区、酒店、商场、医院、车站、景区游客中心、新建小区售楼部等结合,设置一定面积的相对独立区域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城市书柜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在其单位或公共场所内部建设城市书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图书不少于300册。

  四、建设模式和标准

  城市书房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服务设备、图书安全监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一)标志型城市书房1个(以新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各项服务功能齐全。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与书房服务面积相适应的纸质图书3000册以上。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还需具备扫二维码进入功能;实现自助办证、自助借阅、电子图书下载等功能,与市、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分区,可建设创客空间、数字体验区、亲子活动区或低价有偿服务区等拓展空间。

  (二)实用型城市书房1个(以改建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基本齐全。书房配置感应防盗门禁系统、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书机、电子书下载机、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化电子设备;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工作台、电脑、图书消毒柜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纸质图书3000册以上。

  功能要求:读者可凭身份证、借阅证刷卡进入;实现自助办证、借阅和电子书下载功能,与市、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图书定期更换流通,具备无人值守24小时服务功能。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书房,可参照标志型建立拓展服务空间。

  (三)简约型城市书房1个(以共享模式为主)

  配置设施: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具备安全、室内阅览等基本功能。配置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配套设备;配置冷暖空调、饮水机、急救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图书1000册以上;有条件的应配备安全门禁及高清网络监控摄像头等电子设备。

  功能要求:实现自助借阅服务,没有自助设备情况下必须有人值守。

  五、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城市书房的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宗旨。原则上,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一楼或二楼临街位置,附近应有公共卫生间。从2021年起,所有新建社区用房要留有100m2以上的空间用于城市书房建设。

  (二)建筑面积和功能布局。建筑设计要有品位、有特色,与新乡县文化底蕴相匹配,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观造型、室内装修和环境设计,要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风格,营造温馨舒适的阅读环境。

  (三)标识要求。全县城市书房采用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命名、统一编号。书房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牌,并对标牌进行与书房风格协调的亮化,使群众能够快速识别书房位置,方便借阅。书房适当位置公示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文明公约以及活动安排等内容。

  六、管理运行

  (一)后续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安全管理,由辖区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后续运行可由共享单位保障。城市书房建成后,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城市书房水电暖网、人员配备等,完善安全消防等设施,确保城市书房正常运行。县文旅局指导县图书馆做好全县城市书房图书更换、技术保障、业务培训、监督巡查、年终考核等工作。

  (二)设备系统。全县城市书房设备系统纳入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系统。

  (三)内部经营。城市书房可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合作经营饮品、文创产品等经营项目,引入新华书店在城市书房内设置一定范围的业务区域,配备的图书利用有关研发系统纳入书店管理,也可引入朗读亭等公益项目。

  (四)开展活动。阅读服务空间较大的城市书房要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开展读书分享、公益讲座、分享沙龙、非遗传承等系列活动,增添城市书房的书香气息。

  (五)人员要求。每个城市书房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2—3名志愿者,由县图书馆统一培训后上岗。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公益机构和志愿者加入城市书房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书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惠民项目、民心工程,已纳入新乡市2021年度民生实事工作计划。开发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城市书房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城市书房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我县的文化品味、助推“全民阅读·书香新乡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并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将城市书房建设及后续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场地协调、房屋建设、设计装修和书房内部的配套设施由县政府保障;共享城市书房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由县政府和共享单位保障。全县新建、改建城市书房的智能化电子设备和图书配备由县财政保障,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共享城市书房的图书配备主要由共享单位保障,县财政可以给予适当的支持;城市书房后续运行资金由县政府保障,并坚决杜绝后续工作“无人管理,效能不高”的问题。

  (四)鼓励社会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县级财政保障的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共同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城市书房建设,拓宽城市书房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者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城市书房,参与城市书房的运营和管理。倡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城市书房文化志愿服务。各类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为城市书房建设贡献力量。企业或个人支持城市书房建设可享优惠政策或城市书房的冠名权。

  (五)强化跟踪指导。建立健全城市书房的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将城市书房书柜建设纳入各责任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纳入督查事项,促进城市书房有序、高效、可持续运行。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城市书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杜绝敷衍应付,严格按照城市书房建设的标准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把县委、县政府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附件:1. 新乡县城市书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 新乡县城市书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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