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店村党总支,刘店村委会法治,消防,安全宣讲教育会在刘店学校隆重举行

来源:七里营镇 时间:2021-04-06 浏览量:3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治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同时提升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及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4月2日下午新乡县司法局、新乡县检察院、新乡县消防救援大队、新乡县交警大队和新乡县七里营派出所、七里营镇政府联合举办安全、消防、法治宣传讲座。

     学校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家长的支持,校外车辆的整齐摆放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感谢交警队队员和学校老师的指挥,更感谢家长朋友的配合!

法治安全记心中,条幅警醒需牢记。

         诚挚欢迎新乡县司法局梁建刚局长、新乡县检察院 韩龙检察官、七里营镇派出所指导员张芬、新乡县消防救援大队李炳坤参谋、新乡县交警大队康胜强队长、七里营镇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利翔、刘店村武宗安书记、七里营中心校刘清保校长及刘店学校罗来军校长。

 

      韩检察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相信我们刘店学校的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远离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张芬指导员讲到的案例,值得每个同学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以前那些不良的习气,同时谨防网络诈骗。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

        消防救援大队的李炳坤参谋为我们大家非常细致全面的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从讲座中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学校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法制和纪律教育,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措施,可仍有少部分同学无视学校有关的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了火灾事故,不仅给自己带来了身体或财产的伤害,而且危害了公共安全,给他人也带来了伤害,甚至有些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防范火灾、保证安全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因为安全是师生幸福生活的保证,安全是学校健康发展的前提。

       司法局的梁建刚局长带领我们了解了民法典,这有助于青少年养成明确的规则意识,能够使青少年知悉权利界限,加强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知悉自身的权利内容,有助于青少年勇敢地和各种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提高其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交警大队康胜强队长的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告戒我们必须文明交通,从我做起;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人人有责。为了给你生命和关爱的父母,为了给你知识和智慧的老师,为了给你友谊和快乐的同学,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就让我们共同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让我们警校携手,共同呵护,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一路芬芳!

     通过这次法治知识的洗礼,学生和家长明白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学校教书育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斑马救援队自愿参加服务,感谢他们的大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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