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
清明节将至,现将清明节期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和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售卖燃放烟花爆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新乡县全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500元以上罚款,并予以治安拘留。春节期间,我镇13位村民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罚款和拘留。清明节期间,市县将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顶格处罚。
二、倡导文明、环保祭祀。改变传统的祭奠习俗,简化祭祀活动,不在街道、路口等公共场所和祭祀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确保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提倡网络祭奠、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等文明祭祀活动,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对逝者进行祭拜,积极营造“绿色清明,文明祭扫,安全保障”的社会氛围,过一个环保、简朴、安全的清明节。
李台村两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