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倡导移风易俗、传递亲情、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新风尚,保障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新乡县大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制作专题宣传节目。新乡县生态环境分局利用微信公众号,从1月中旬开始,每天至少发布一条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内容,目前已制作了《过了腊八就是年,重温一下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吧!》、《莫让年味儿等鞭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究竟有多大》等18篇。
二是县攻坚办针对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发出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爱护环境,维护秩序,争做文明家庭、守法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干部职工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县生态环境分局印发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要求各乡镇、各企业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在街道村口、田间地头、企业厂区悬挂、张贴条幅等,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加大对违规“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打击、取缔力度,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教育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禁燃”工作,倡导社会各界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1月19日,新乡县公安局七里营派出所对辖区一家鲜花店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商店存有少量烟花爆竹,民警通过排查深挖,又在店主家中发现数箱烟花爆竹。经过调查取证,该商店负责人吕某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通过对这起案例的宣传报道,有力震慑了禁售禁燃违规行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