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七降一增”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1-02-08 浏览量:5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2020年,我县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9.29%,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4.64%,良级天数比例为54.64%,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1.6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6.56%,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46%,无严重污染天。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20年,我县空气质量实现“七降一增”,高质量完成各项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取得了自有数据记录以来的最好成绩。PM10浓度104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8.8%,低于目标值(106)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58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5.9%,低于目标值(65)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217天,较2019年增加63天,高出目标值(203)14天;SO2浓度11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21.4%;NO2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9.5%;CO浓度0.7毫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2.5%;臭氧浓度12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7.51%;综合指数5.638,较2019年下降13.8%。

  三、污染因子占比及同期比较

  按照污染负荷法对各监测因子对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进行统计,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污染负荷为32.5%,其次分别为PM10(29.2%)、NO2(16.2%)、O3(15.1%)、SO2(3.6%)和CO(3.4%)。

  与2019年相比,PM10、O3占比较去年有所上升,分别上升1.5%、1.0%;PM2.5、SO2、NO2占比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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