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县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 全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
新乡县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创建 全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工 作 细 则
2018年是我县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关键之年,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对我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及国家级示范县都寄予了厚望。“四好农村路”创建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交通强国纲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我县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不仅能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目标,也将极大提升全县的交通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将对我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起到关键作用。为确保2018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功,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强化工作统筹,突出部门联动,健全农村公路三级管理养护体制,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以农村公路路面、路肩培护环境整治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现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促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与“三城同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逐年提升。
二、整治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农村公路路面、两侧的路肩、边沟和边坡,以行政村优选通达路线上的农村公路为主,突出乡道和村道。
(二)新改建农村公路两侧的路肩、边沟和边坡。
(三)路宅分家、路田分家,过村路段路宅之间设置隔离设施,设置排水设施。
(四)建立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即: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
(五)农村公路列养率100%。
三、工作标准
农村公路路面、路肩培护环境整治,包括路面病害消除,标线设置,路肩培护,边沟、边坡整修,特殊路段处理,道路绿化,错车道设置,标志、标牌设置等内容。
(一)路面整治
1. 总体要求。要及时消除路面病害,保持路面整洁。
2. 具体要求。全县域内所有道路要逐条道路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消除路面病害。每1—2公里安排一名养护人员,保证路面的日常清扫。无路缘石的道路,路边喷洒道路边缘线(白色15cm);有路缘石的,路缘石统一涂白。
(二)路肩培护
1. 总体要求。路肩培护要达到整洁、面平、线直、压实、坡度一致、防护草种植全覆盖、无杂物、无杂草灌木的标准。培土高度要求压实后不高于路面;已培路肩高于路面的,要整修到不高于路面;所有路肩横坡度为2%,以利排水。
2. 具体要求。县至乡、乡至乡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公路)单侧路肩宽一般不低于1.5米;乡至村及村至村农村公路(四级公路)单侧路肩宽一般不低于0.5米—1米。路肩外缘原设置有路缘石的路段,路缘石统一刷白,路肩外缘无路缘石路段撒白灰线。
(三)边坡、边沟整修
农村公路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形成通畅的排水系统,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水源,农村公路路基边坡和边沟要一并进行整修。
1. 路基边坡坡面植草防护,定期修剪,路基边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1.5。
2. 边沟达到无杂物、排水通畅标准。农村公路路肩两侧无边沟的,要开挖边沟。非村镇路段应设置土质排水边沟,排水沟一般不小于“五五八”(即沟底宽50厘米,沟深50厘米,沟顶宽80厘米)过村镇路段宜设置排水暗沟,县乡道过村路段排水沟尺寸不小于净40厘米×40厘米,村道过村路段排水沟不小于净30厘米×30厘米,采用砖砌或浆砌片石、现浇(预制)混凝土等结构形式。
(四)特殊路段处理
1. 对道路两侧有房屋,无法进行路肩培护的过村路段,要清除临路房屋门前的杂草、柴垛、砖垛、篱笆墙、违章建筑物等杂物,设置排水设施,路宅之间设置分隔设施(可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如:设置隔离警示桩、隔离花坛、隔离墙等)。
2. 临水、临渠路段无法路肩培护的,要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
3. 有路面公路与无路面公路交叉时,无路面公路距交叉口一定范围内应铺路面,以保持有路面公路路面整洁。
4. 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口加铺转角:四级与四级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5米;四级与三级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10米;其余情况的公路交叉转角半径不小于15米。
5. 路口应在主线设置道口标注,用来提醒主线车辆驾驶人提高警觉谨慎慢行,注意横向来车,防范支路车辆突然出现造成意外。
6. 道路沿线桥梁护栏粉饰设导向标,涵洞墙壁,要统一刷白,进行美化。
(五)绿化
农村公路建设提倡沿线绿化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改善行车环境。
1. 所有路肩要统一种植防护草,做到100%全覆盖。
2. 培护到位的路肩外要栽植行道树,栽植方案及树种可根据当地土壤、气候等条件制定,切实起到美化绿化效果。
3. 道路两侧树木缺失的,要及时补栽。对所有树木统一拉线刷白。
4. 路口的绿化树木种植位置和高度,应满足行车视距要求,确保行车安全。道路两侧行道树要根据实际情况,以美观、统一为标准,对道路两侧树木3米以下的树枝进行修剪,做到行道树树枝不得侵入道路净空。
(六)错车道
对于通行政村道路,目前路面宽度小于4.5米的,要求设置错车道。错车道有效长度一般不小于20米,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错车道应硬化,间距可结合地形、交通量大小、视距等条件确定。
(七)标志、标牌
为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方便司乘人员了解出行路线名称,途径村庄等信息,农村公路应按规定设置指路标志、路名牌和村名牌。
1. 在农村公路重要交叉口设置指路标志,明确各路口的路线名称;
2. 路线按照规定设置路名牌;在进村道路的交叉口或者途经村庄范围内设置村名牌。标志标牌的设置遵循《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
3. 在道路沿线、乡镇、村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农村公路公益宣传栏、宣传墙等多种形式宣传板块,外观要美、靓、鲜,内容要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如:《爱路护路公约》、“立足公路、服务社会、养好公路、保障畅通”等,大力宣传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风貌。
(八)养护站建设
全县要完善建立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即: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
1. 乡镇养护站要有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上墙图标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档案资料要通过电脑填写完整;乡镇养护站近三年内业资料填写齐全(无论是否电脑填写)、归档完善。
2. 建立村级养护室,完善村级养护组织。
(九)全县农村公路要全覆盖整治,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1. 各乡(镇、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域内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并对照工作标准,逐条道路建立整治台账,内容包括:道路名称、长度、宽度、整治内容(如:路肩培护、边沟整治、树木涂白、设置花坛种植花草、路缘石涂白,以及具体任务数量、分项进度、完成时限、负责人、联系人等内容)。
2. 各乡(镇、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于7月底前将道路整治排查台账报县交通主管部门汇总,交通部门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四、验收考核
7—10月各乡(镇、区)要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开展集中整治,11月初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县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与年度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以奖代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摸底、认真规划、细化任务、严格质量、加快推进,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派出专人分片包乡具体指导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所需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措,县政府对通过验收的道路给予资金补助,实行奖优罚劣、以奖代补;也可通过引导企业、个人等开展社会捐助,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等运作方式筹集资金。对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要将路肩培护、排水、标志、标牌、安防等附属设施纳入设计和财政评审范围,落实建设资金。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定期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县交通公路部门、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把公路路肩培护、边沟边坡整修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所有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及时按规定标准培齐路肩并做好边沟、边坡的整修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集中整治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路、护路,增强依法治路意识,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