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2019〕48号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畅通新乡县反洗钱合作交流渠道,构建辖区反洗钱工作架构,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打击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共同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稳定,服务地方经济,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县金融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14个部门为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召 集 人:祝显成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志霞 人行新乡县支行行长
成 员:刘 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建军 县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局)副主任科员
张吉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新伟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崔纪元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超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梁 杰 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启峰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安定 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李 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孙鸿元 县商务局副局长
孟祥德 县税务局副局长
陈荣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鸿新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文生 人行新乡县支行副行长
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行长王志霞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组织、协调辖区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的反洗钱工作;根据上级精神,研究制定辖区反洗钱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法和细则,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辖区非金融高风险行业反洗钱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反洗钱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现金、银行账户以及支付清算组织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洗钱风险;研究辖区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调反洗钱的宣传培训工作。
县金融局:协调全县、各部门、各相关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相关事务。
县人民法院:负责辖区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向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审判结果;提供有关洗钱犯罪的法律法规咨询;将审判工作中涉及洗钱嫌疑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将日常工作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建立辖区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沟通与合作调查机制;将日常监察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公安局:建立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查询、核实可疑公民身份信息的制度;负责辖区涉嫌犯罪的可疑交易信息的调查、破案工作;协同相关反洗钱部门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将日常工作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司法局: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研究制定辖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反洗钱政策措施;在辖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实施反洗钱监管;将涉及到的有关反洗钱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民政局:加强对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指导督促非营利性组织落实反洗钱规章制度要求;将涉及到的有关反洗钱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财政局:强化对财政资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防范洗钱风险;参与辖区反洗钱工作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将日常监管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住建局: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研究制定辖区房地产业反洗钱政策措施;在辖区房地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对房地产业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对房地产业实施反洗钱监管;研究辖区房地产业反洗钱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将有关对房地产业监管的反洗钱信息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商务局:参与加强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的监督和管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县支行指导有关行业落实反洗钱规章制度要求;参与加强对辖区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将日常监管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税务局:落实国家有关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参与辖区反洗钱工作的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将日常监管中涉及反洗钱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海关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做好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反洗钱意识。
三、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掌握辖区反洗钱工作总体情况,加强反洗钱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有关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组织做好会务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等。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新乡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指导辖区反洗钱工作,协调各部门并动员全县开展反洗钱工作。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我县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审定。
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抄送:县委,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农科院新乡试验基地管委会。
县法院,县检察院。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