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价〔2020〕号
关于新乡县县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新乡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新教〔2020〕28号)收悉。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新乡县七里营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合河乡第二中心幼儿园,古固寨镇第二中心幼儿园三所幼儿园按新乡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一类标准执行。
保教费标准:全县公办幼儿园分为两类,一类园(城镇区幼儿园)每生每月260元;生活费标准:每生每月按实际情况收取。
<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寒暑假期幼儿园正常开班,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保教费可在已核定的同等级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五、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账,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六、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七、本批复自2020年春季开园起执行,试行期三年。
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乡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