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县住房租赁市场情况,促进我县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8月14日,我县召开由县政府副县长许万银、县公安局、财政局、房管局、各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新乡县住房租赁调查工作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调查工作。
会前,房管局制定了新乡县房屋租赁市场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市局学习。会上,副县长许万银对我县全面开展以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住房租赁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乡县住房租赁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许万银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县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住房租赁调查协调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对住房租赁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推进。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县住房租赁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此次住房租赁调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与县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公室搞好工作对接,负责本辖区住房租赁调查组织协调、排查登记、信息上报、录入汇总等工作。要确保辖区内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100%,住房租赁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5%。三是认真落实,提高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率。通过调查住房租赁信息促进积极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率,确保应备尽备。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大住房租赁备案在申领居住证、提取公积金、申领租金补贴等各项城市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四是持续加力,强化监管服务。严格落实《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7号)相关规定,建立巡视制度,查隐患、防风险,加强执法力度,补齐监管短板,同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网约房”等新型租赁业态进行数据采集,创新监管服务模式。五是严格考核奖惩。会上明确各乡、镇是本辖区住房租赁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调查任务,真正做到住房租赁调查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县政府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将从严问责、追责。
新乡县房产管理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