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新乡县2018年政府采购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一是落实放权。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采购人可以自行采购。
二是加强管理。强化采购单位内控管理,依法界定监督职能,明确各采购单位相关环节流程的执行要求,财政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三是深化服务。加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在原来采购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合同、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收费金额等在政采公开系统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