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前10个月新增“四上”单位分析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18-11-23 浏览量:4

  2018年,新乡县统计局局认真学习新增“四上”单位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四上”单位排查工作,全面建立“四上”单位预备库,及时指导达到标准企业申报入库工作。截至10月底,全县新增“四上”单位11家。

  一、全县新增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共新增“四上”单位11家,位列全市15个县(市、区)第4位,较去年同期提高一个名次。分别较长垣县、牧野区、获嘉县少增33家、4家、3家。

  分行业看:新增11家单位中,房地产企业占8家、建筑企业占1家、批发业1家、零售业1家。

  分乡镇看:新增单位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和朗公庙镇分别增加3家,小冀镇增2家,七里营镇、古固寨镇和大召营镇分别新增1家,翟坡镇和合河乡无新增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四上”单位存在入不敷出情况。截止10月份,全县虽已新增11家“四上”单位,位列全市第4位,但是根据目前掌握情况看,全县将退出单位近40家,预计工业年报仍将有部分达不到规模标准企业,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四上”单位库将入不敷出,且年底全市“四上”单位考核位次存在靠后风险。

  (二)企业申报积极性不高。一是企业对“四上”单位申报的重视度不够,对“先进库、后有数,要入库、走程序”的原则理解不到位,怕麻烦、担心增加企业负担,申报的主动性不够高。二是月度“四上”单位申报要求严格,手续繁琐,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

  (三)基层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乡(镇)对“四上”企业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新乡市政府下达的“四上”企业入库奖惩方案学习、执行不到位,使个别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不能及时申报。

  三、新增“四上”单位的对策与建议

  (一)高度重视“四上”单位申报工作。“四上”单位是夯实专业统计及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重要工作,“四上”单位个数不断增加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增“四上”单位的重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奖惩措施,制定本辖区相应措施,调动乡镇、企业入库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新增“四上”企业提供法律保障。二是继续积极宣传新乡市对新开业“四上”企业奖励实施方案,利用相应的奖励措施,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

  (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继续优化产业结构。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有了大幅提高,但与省、市的差距仍然较大。建议围绕县商务中心、凤鸣湖公园,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投资,鼓励电子商务、金融等企业注册落地;鼓励大型商业集团在我县注册法人开设超市,努力扩大消费市场。同时,积极培育壮大型商贸服务业企业,增加全县“四上”商贸单位个数,继续优化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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