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新环评验[2018]08号
关于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 年产200套模具、200万套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南厂区 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批复 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模具、200万套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南厂区(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模具、200万套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南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县合河乡贾桥村工业区,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套模具、200万套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项目分南北两个厂区,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9月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于2017年9月经新乡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新环表[2017]015号。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竣工,2018年3月投入试生产运行。
原环评批复的北厂区不在建设,北厂区的10台注塑机不在安装,1台粉碎机安装在南厂区注塑车间,实际生产规模变为年产180套模具、170套汽车(电器)零部件,原环评要求的含有废切削液的铜丝做危废处置,实际情况是含有废切削液的铜丝经淋干后做为一般固废处置,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项目生产工艺、产品均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新增1台铣床、1台穿孔机、减少1台CNC加工中心,1台锯床、1台车床,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的性质、规模、产品、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基本相符无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防治设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二)固废防治设施:建设了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一般固废储存场5m2及危废暂存间5m2,产生的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碎后回用生产,废钢边角料、除尘器沉降的钢粉、不含油的废铜丝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容器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河南省格瑞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GRD-YS-036-2018)表明: (一)噪声: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南厂界噪声满足1类昼间55dB/(A)的标准要求。 (二)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了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一般固废储存场5m2及危废暂存间5m2,产生的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碎后回用生产,废钢边角料、除尘器沉降的钢粉、不含油的废铜丝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切削液、废乳化液容器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已与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安阳市方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单位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你单位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本批复确认的相应指标。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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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null-00-2018-009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环保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成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河南省永丰模具有限公司 年产200套模具、200万套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南厂区 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合格的批复
新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nxiangxian.gov.cn 时间:2018-08-01 14:11 浏览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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