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新环评验[2018]02号
关于新乡市盛科振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环保设备、除尘设备、破碎设备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批复
新乡市盛科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新乡市盛科振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环保设备、除尘设备、破碎设备项目(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新乡市盛科振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00套环保设备、除尘设备、破碎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新乡市盛科振动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后庄村西北,生产规模为年产800套环保设备、除尘设备、破碎设备,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该项目环评于2017年12月由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8年1月经新乡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新环表[2018]01号。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运行。
二、工程变动有关情况
项目位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生产设备新增1台交流焊机、5台二保焊机、1台折弯机、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不属于重大变动,生产规模保持不变,能达到环评批复的年产800套环保设备、除尘设备、破碎设备的产能。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防治设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密闭隔音、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二)固废防治设施:在车间内建设了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一般固废储存场,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焊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焊接烟尘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万检验字[2018]第035号)表明:
(一)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的标准要求。
(二)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了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一般固废储存场;废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焊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滤芯由原生产厂家回收,焊接烟尘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单位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你单位应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停运,更不得擅自拆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本批复确认的相应指标。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