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25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指南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12-16 浏览量:
一、政策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
二、适用对象:吸纳有见习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三、报送资料: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需要提供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见习单位吸纳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单位通过银行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拨付见习补贴,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办理程序:需要在见习期满之后六个月内报送相关材料,次月初审核、汇总、公示,并报送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至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0373-5085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