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25日拟对新乡市新玻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6-25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三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新乡市新玻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新乡市新玻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搬迁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古固寨镇前辛庄村西头新荷铁路桥东临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搬迁项目 | 1.废气: 涂胶、打胶工序二次密闭,密闭负压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入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3.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