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null-00-2025-002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县生态环境分局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成文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5年12月26日新乡市焕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万套滤清器及5万套钢板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12-26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和传真:0373-5085015

通讯地址:新乡县七里营金融大道商务中心号楼北三楼(邮编4537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焕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新乡市焕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7万套滤清器及5万套钢板网改扩建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镇工业园区2号园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钢板网生产工艺:钢板网-下料-抛丸-焊接-喷塑-固化-成品;

滤清器生产工艺:滤纸-折波-分切-夹条合缝-钢板网与滤纸半成品粘接-壳体与滤纸半成品封罐-封罐后气试-印字-包装-成品(封罐、气试和印字工序为新增工艺)。

1、废水: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抛丸工序、焊接工序和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滤芯+袋式除尘器治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固化工序、粘接工序和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装置治理,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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