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征集住管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9-15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突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住管领域秩序,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受理全县住管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举报。现将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恶意阻挠项目施工,堵路封场、霸占施工场地、聚众阻扰项目推进;以个人诉求为由漫天要价、无理取闹、长期缠访闹访;借工程施工纠纷,组织人员持续滋扰、恶意索赔、重复上访施压,破坏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行为。
2.房地产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房地产中介公司一房多卖、虚假宣传、欺诈交易,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等违法犯罪行为。
3.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违规加价收费,通过威胁恐吓、催债公司或其它“软暴力”手段违规催收物业费、停车费,唆使或组织人员恶意举报、投诉,阻碍物业正常交接等违法犯罪行为。
4.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市容经营当中强揽业务、欺行霸市;占道霸市、暴力抗法;“街霸”“市霸”扰乱城市管理秩序等涉黑涉恶乱象
5.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采取“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施的涉黑涉恶行为。
二、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详实信息,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实线索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来访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1.举报电话:0373—5590161。
2.邮箱举报:xxxcsglj@163.com。
3.邮寄地址: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金融路商务中心3号楼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邮编:453700。
4.来访举报:直接到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法规科举报(504房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检举揭发住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