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8-27 浏览量:
我单位于2026年8月6日发布《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于2026年8月25日组织开展本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在项目申报遴选工作中,本次项目有效参评企业数量不足3家,未达到项目遴选评审条件。为保障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现重新开启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新乡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竞争择优原则,现公开遴选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二、培育任务: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全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51人。培育机构负责培训班整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中授课、实践实训、观摩教学、学员考核、档案建立、信息系统录入、后期跟踪指导等全部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提供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等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基本条件。
(2)单位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没有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育档案。
(4)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足够的培训资金保障能力。
(6)拥有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要求的实训合作基地,能组织学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等参观、学习、交流。
2、优先条件
(1)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2)能够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安排等。
(3)具备完善的跟踪服务机制,能够为学员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市场对接等后续跟踪服务,帮助学员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申报材料清单
1、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盖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所有供应商需具备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单位公章。
2、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
3、教学场地、实训基地证明材料(往年无高素质农民培育经历的单位,提供与之共建或合作的实训基地名单即可)。
4、近三年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培训任务的相关培训业绩佐证材料(培训合同、方案、总结、成果证明等)。
5、针对本次申报班次拟定初步培训实施方案。
6、其他补充材料:可自愿提供能够展示申报机构承担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能力、专业优势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过往培训成果总结、相关荣誉资质、行业认可度证明等,进一步凸显机构实力。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乡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南楼508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4日,联系人:臧女士,联系电话:15103734455。
七、综合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8日上午10:00报到,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2号楼南楼306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附件:新乡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自行下载)
新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