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荆瑞林等人行政执法证及行政执法监督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7-27 浏览量:
我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所持《行政执法证》及《行政执法监督证》不慎遗失,证件客观无法收回。为防范证件被冒用,规范行政执法管理,现对下列证件予以公告作废。
行政执法证:荆瑞林,证号:16070930037
行政执法证:秦安飞,证号:16070930161
行政执法监督证:秦安飞,证号:J1607093000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不再具备行政执法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持该证件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遇有人持上述证件执法,有权予以拒绝,并可向我局举报。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