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关于机动车违规停放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说明
来源: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6-03-23 浏览量:
为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维护城市形象,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道路实际,于2026年3月23日至31日开始对以下道路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公示告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4月1日开始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具体道路
大召营镇辖区内7个路段:
路段1: 富康大道FK001—FK300(镇北环路至愽源大道)
路段2: 天福大道TF001—TF350(镇北环路至愽源大道)
路段3:富兴路FX001—FX200(新获路至愽源大道)
路段4:愽源大道WH001—WH100(天福大道至培智路)
路段5:龙山路全段
路段6:文成路全段
路段7:文召路全段
二、道路违停的几种呈现方式
1.不在泊位内停车;2.占压盲道;3.泊位内未按导向指示逆向停放;4.占压消防通道停放;5.占压泊位线停放;6.占压非机动车停车位;7.黄色禁停区停放(占压黄色网格禁停区);8.无停车泊位道路停放。
下一步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照程序,对违规停放车辆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