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县朗公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朗公庙镇 时间:2025-11-05 浏览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村(社区)组对朗公庙镇永安村等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5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朗公庙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立即召开党委会议,迅速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村(社区)组巡察“回头看”朗公庙镇永安村等8个村级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查漏补缺、有错必纠,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党委书记张莉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包村领导促整改、各村书记直接落实”的责任链条,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把巡察整改与县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切实抓好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整改带头作用不明显。朗公庙镇党委、各分管(包)镇领导在集中整改期后,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没有做到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未达到清零标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6月25日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加强督查检查,巩固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效,真正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巡察谈话60余人次村干部,大部分只谈成绩,认为问题都已整改到位,对巡察整改未到位的问题避而不谈。”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组织村支部书记参加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于巡察整改的意义进行重点强调,同时明确各村在巡察整改中的具体职责,要求各村扛实主体责任,直面整改难点,坚决整改销号巡察反馈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提高了思想重视程度。

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所巡朗公庙镇8个村不同程度出现边改边犯现象,2023年巡察指出,曲水村、土门村、永安村存在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原庄村、崔庄村、朗中街村、永安村存在财务凭证附件不全,赵堤村、张庄村存在应收未收,土门村询价手续三家一张单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以上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各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认真分析了问题反复出现的原因,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村内重大事项均按流程决策公示,同时补齐财务凭证缺失附件,规范询价流程,全面催收应收款项。

4.关于“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2023年巡察反馈的崔庄村合同约定价格较低,村委会和荆某峰签订的241亩土地承包协议为每年每亩100元;原庄村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无价格浮动机制、无违约责任等3个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崔庄村村委会和荆某峰签订的241亩土地承包协议将于2026年底到期,已与当事人协商沟通,到期后若续租则按市场价上涨租金,原庄村针对长期合同采取补充签订方式,对期限及价格进行了调整,针对合同中无违约责任的问题,村委会与新乡市伟良筛分机械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协商中,将逐步完善合同条约;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财务工作人员引以为戒,现已明确合同签订标准,及时发现并防范同类问题,筑牢财务工作防线。

5.关于“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到位。朗公庙镇崔庄村农药补贴政策落实不主动宣讲告知,造成一些村民认为自己没有领取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崔庄村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惠农政策,理清政策享受清单,对个别政策享受不清楚的村民入户走访,消除疑虑;二是通过村广播、公告栏张贴明白卡等方式宣传惠农政策,针对老人、困难户等重点人群开展一对一讲解,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6.关于“聘用干部。朗公庙镇永安、赵堤村聘用干部均未见“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及聘用协议。”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赵堤村、永安村分别于5月28日、6月21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聘用干部程序进行规范,并与聘用干部重新签订合同,明确职责与薪酬,杜绝无合同用工。

7.关于“重大支出。朗公庙镇曲水村2023年4月17日3号凭证,支出宏阳防水公司借款200000元及新坤宇建筑公司借款100000元共计300000元,无“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曲水村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开展“四议两公开”制度专题培训,重新学习“四议两公开”流程,明确规定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8.关于“重大项目。朗公庙镇曲水村2023年1月6日3号凭证支出用工机械费39180元,合同于2022年1月1日签订,而村委会“四议两公开”研究日期为2022年12月份,疑似会议记录后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5月下旬,曲水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月末例会,对该问题进行了检讨,并重新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对于“重大项目”必须在完成“四议两公开”决议后,才能签订合同,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流程把控,发现问题立即叫停。

9.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有差距。朗公庙镇原庄村南地大泉排渠附近,一个两亩坑地被当成垃圾场,垃圾堆高出地面两米多,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5月下旬,原庄村安排人员、器械对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坑地填平,后期加强日常巡查,以保持村庄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原庄村利用6月月末例会,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优秀村集体建设经验,提升村干部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使命担当,凝聚建设美丽乡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10.关于“应收未收仍然存在。2024年崔庄村总账余额表应收款99161.86元还未收取;2024年原庄总账余额表应收款6647.71元还未收取;2024年永安村总账余额表应收款287746.4元未收取;2024年土门村总账余额表显示还有应收款17575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理清应收未收账款明细及形成原因,崔庄村、原庄村账款因年代久远等原因,满足核销条件,予以核销,永安村账款因账务处理滞后形成,已进行账务调整,土门村因债务人拒不还款,已走法律程序进行追回;二是各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强调必须加大村集体资金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11.关于“费用清单与派工单数据不符。永安村2024年1月30日凭证,支环境整治人员工资11520元,环境整治费用清单杂工费杨廷福工时38天,而工资单是36天,前后数据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经核实,数据不符的原因为填写错误,永安村对数据进行了完善说明,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每一笔账目。

12.关于“财务手续时间颠倒。朗中街村2023年6月5日支出维修水泵轴承450元,报账日期早于发票日期;原庄村2023年11月23日支出打井费用7000元,会议记录研究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该村支出改造文化舞台工程款10433元,签订协议日期早于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经查,朗中街村报账凭证日期早于发票日期是原始凭证粘贴单日期更正不及时导致,原庄村合同日期与会议记录日期颠倒是会议记录人员书写错误导致,两村已明确要求记录人员、报账人员加强审核,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认真规范财务手续。

13.关于“发票方与收款人不一致。崔庄村2024年8月6日支出用车拉健身器材款800元,车辆租赁合同出租人为王某河,后附发票为涛涛货运部;2024年8月15日该村支修远程教育电视费800元,发票为新乡县经济开发区创佳家电维修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查明问题原因为审核把关不严,崔庄村已组织村两委重新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报销手续严格按照财务支出制度执行,对于发票方与收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不予支出,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财务风险隐患。

14.关于“财务手续不全。土门村2024年5月9日收农业开发公司土地流转费379548元,未附流转协议或合同,该村2024年8月9日支出2023年五星支部创建版面宣传栏5310元,未附采购清单;朗中街村2024年2月2日支出村委防火费用,党建照片公示栏等4200元,其中2000元定额发票没填收款单位和日期;原庄村支出2023年11月份机械费4500元,所附清单不详细,2024年4月18日7号凭证,收洪高公司租地款10000元,未附收款依据;张庄村2024年4月22日支出2023年6-12月份60岁以上老人理发款2736元未附明细;赵提村2024年5月20日支出水泵10220元,询价手续均未填询价日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土门村、朗中街村、原庄村、张庄村补全了详细采购清单、收款依据、明细等手续材料,确保凭证齐全、完整,赵堤村将询价手续日期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组织报账员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深入学习,使其认识到财务手续齐全的重要性,强调要严格审核每一笔账目清单,确保手续真实完整。

15.关于“原始凭证粘贴单填写不全。土门村2024年8月、9月收修路捐款65000元和46000元,原始凭证粘贴单只有报账员刘某敬签字。张庄村2024年2月7日,3月28日,2024年4月18日分别支出村两委干部工资,原始凭证粘贴单只有管理区区长张某攀的签字。”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根据财务报账要求,土门村、张庄村对漏签原始凭证粘贴单进行完善,确保手续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镇三资中心要求各村报账员加强审核检查,明确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填写不全的问题,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缴款不及时。张庄村收宅基地使用费19000元和空闲土地使用费21791元,银行收款交易日期晚于收据日期;赵堤村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3日共收取承包费10笔41264元,2023年7月5日才报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张庄村、赵堤村已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对该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规定承包费等集体收入必须于收款3日内上缴村集体账户,要求报账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

17.关于“合同期限过长。2012年1月1日,崔庄村委与村民纪某功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30年;朗中街村与村民签订土地协议规定该地不计年限;2022年10月10日,永安村与村民杨某海签订租地合同,承包时间长达30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崔庄村、朗中街村通过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明确杜绝长期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其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学习合同签订细则,提升合同签订与审查的合规意识,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二是村委会与合同当事人沟通协商,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期限及承包价格进行调整完善。

18.关于“合同要素不全。朗中街村6份合同未填签订日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根据合同管理办法,朗中街村已对合同签订日期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强调合同各要素的重要性和完整性,突出合同审核,确保合同要素齐全。

19.关于“未履行合同条款。2013年10月1日,土门村与杜某军签订土地承包合同50亩每亩1000元,承包期限10年,承包费5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根据物价上涨浮动(五年)调价一次,但期间未调价。”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合同规定根据物价上涨浮动(五年)调价一次,鉴于当时粮食价格下调,新签土地承包价格普遍下调,土门村委会经与合同方协商确认,该合同在剩余期限内,将维持原承包价格,不再上调。目前该地块承包已到期,属于集体用地,规定今后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调价。

20.关于“村民代表参会率不高。2024年7月30日崔庄村村民代表大会应参会代表14人,实际参加8人;2024年11月29日曲水村村民代表大会应参会代表29人,实际参加15人;永安村村民代表大会应参会代表39人,2024年1月8日实际参加25人,2024年5月28日、7月13日-28日实际参加20-25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各村在村两委会议中强调村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执行会议召开流程,会前与代表们沟通,根据反馈确定开会日期,确保村民代表大会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前告知应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安排专人在会议开始前组织签到,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

21.关于“应参会党员数变化较大。原庄村党员大会应参加党员人数变化大,2023年12月31日应参会党员46人,2024年1月29日应参会党员60人,2024年3月31日党员大会召开两次,应参会党员分别为46人、67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查明党员人数变化大的原因为对长期在外和卧床不起人数未统一删除,已重新核对党员基数,67人为原庄村党员总数,46人为实际能够参加会议的人数,规定今后严格按照此基数记录;二是提前通知应参会党员参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并规范会议记录。

22.关于“参会人员不一致。原庄村2024年5月30日党员大会参加35人,实际签到人数为26人;赵堤村2024年6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党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为全体党员,实际签到人数分别为25人、36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该问题主要原因为参会人员漏签、忘签,已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核对,并在会议上强调,若无故不参会将给予通报批评;二是提前将会议通知到每一位应参会人员,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重要性及请假要求,保证参会人员与实际签到人数保持一致。

23.关于“人员前后不一致。张庄村2023年10月15日党员大会审议实际参会41人,签到记录上为42人;2024年5月27日党员大会审议实际参会44人,签到记录上为47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该问题主要是会议开始后,迟到人员后签导致人数不一致,已重新统计核对党员名单,2023年10月15日应参会党员代表54人,实际参会42人,2024年5月27日应参会党员代表53人,实际参会47人,2025年党员大会应参会人数为56人;二是要求村干部会前通知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参会地点,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安排专人组织签到,严格核对参会人员名单,确保与实际参会人员一致。

24.关于“时间逻辑不合规。朗中街文昌路征地款发放及新村建设工料款的提案、村“两委”班子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均在同一天;土门村支出清理拉积雪机械费2500元,派工单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实施结果公示记录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2年9月开始修吃水井,2024年1月15日才开始提案,支22年-23年春节慰问费7805元,询价单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福利名单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和2024年1月31日,提案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组织村两委重新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熟悉议事规则、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开展,避免出现先实施后补材料的情况,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

25.关于“要素缺失。2024年11月30日赵堤村村民代表提案决议公示表村“两委”未盖章;2023年6月土门村村民代表提案决议公示表和实施结果公示记录未盖章。”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赵堤村已对未盖章的村民代表提案决议公示表和实施结果公示记录,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补盖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公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补充公示;二是要求各村组织村两委认真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定在村级重大事项的执行和落实上,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村务信息公开。

26.关于“集体资金用于祠堂。曲水村2023年1月6日支出荆氏祠堂改造购买门窗及党建宣传栏款7000元,2023年9月27日支出2023年村委购买杂支款8170元,其中220元用于祠堂,2024年4月29日支出村里用百货用品款6555元,其中990元用于祭灶拜祖。”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核查资金用途,经查,门窗改造是曲水村对荆氏祠堂里面老年活动中心的修整,属于报账时填写错误,已要求报账员规范书写报账内容,加强支出审核,违规支出不予报销;二是在村两委会、月末例会上强调集体资金使用边界,明确涉及封建迷信、宗教类等不合理支出不予报销,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

27.关于“核销不应核销的固定资产。朗中街村核销固定资产潜水泵34套45620元,核销原因34台水泵由村委会移交村小组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核实潜水泵具体情况,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重新办理34套潜水泵固定资产入账手续,6月12日朗中街村办理了撤回核销账务处理,34套潜水泵归村委会所有;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每一笔固定资产的登记都合法合理。

28.关于“重复领取工资。2025年1月26日永安村支出照明线路整理用工工资4500元,支付防火杂工工资6230元,其中,魏某勇考勤表中2024年12月21日、22日既领取线路整理工资又领取防火杂工工资360元;2024年9月13日,朗中街村支出2024年1-6月监委会工资3000元,其中补发支委刘某志400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一是核对工资表,确定重复领取工资金额,与领取人对接,6月6日魏某勇将160元多领工资退回永安村集体账户,刘某志将400元多领工资退回朗中街村集体账户;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工资发放流程,确保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29.关于“手续后补。崔庄村2024年8月15日支出专项党建经费环境整治费4200元,合同工程价款:1200元/天,3.5天共计4200元,疑似先干工程后补合同;赵堤村建老桥南门面房,2023年3月7日签订合同时已把具体总建筑造价226169元写入合同中,合同工期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25日为期1.5个月,工程在2023年4月10日已经验收合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两村均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合同签订→施工→验收→付款”项目实施流程,严禁未签合同先行施工,杜绝未批先建。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为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下一步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在压实整改责任上再发力。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过关”思想,镇党委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包村整改措施的深化落实,镇纪委将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压力持续传导。

(二)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在健全长效机制上再深化。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进一步查漏补缺,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在推动成果转化上再拓展。 将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四)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在严防问题反弹上再严格。 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扎实、效果是否稳固、群众是否满意,对可能出现反弹苗头的问题,提前预警,果断处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00209;电子邮箱lgmzf@126.com。

 中共朗公庙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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