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感谢翟坡镇派出所民警X彦龙
来信人:
杜博洋
来信日期:
2025年11月01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41939102210
信件类型:
建议
信件内容:
本人于10月31日晚在小冀镇万德隆超市门口小吃街购买晚餐时不慎将身份证件丢失,返回七里营家中时才发觉身份证已经丢失,因身份证件属敏感物品,丢失之后深感不便,急切之时当晚11点左右接到翟坡镇派出所民警通知,我身份证件已被热心群众捡到后交由翟坡派出所民警,11月1日下午我已到翟坡派出所值班室取得丢失的身份证。 身份证件关系个人信息安危,如被不法分子得到更会使用本人名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我在此特别感谢翟坡镇派出所民警临近午夜还能一线守护群众,感谢热心群众,因工作原因未能与民警和热心群众见面致谢,深表遗憾,我对翟坡派出所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和支持,谢谢。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新乡县公安局翟坡派出所
答复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答复内容:
杜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支持与关注。您的来信我己收悉,现将复如下:收到您的来信,我们深感荣幸与感激,我们只是尽了范围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能帮助大家是我们在应尽的责任,您对我们的认可和鼓励,对我们而言是莫大的动力。再次感谢您的方定与鼓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公安局翟坡派出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