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养老保险误缴费退费受阻
来信人:
王见怀
来信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9159691664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1、我于25年9月26日因操作失误、对缴费档次理解有误,错误缴纳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发现问题后,我让母亲前往[新乡县税务局大厅]办理退费申请。然而,前台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直接告知我母亲“不可以办理退费”,并未受理我母亲的申请,也未向我母亲说明具体理由或指引后续流程; 2、(税总发〔2018〕180号)等文件对此有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明确了因误缴、多缴等可以申请退费; 3、令我困惑的是,为何国家政策明确允许的事项,在基层窗口却无法执行?社保、人社等部门并未对此设置障碍,核心卡点在于税务前台不予受理。这不仅有悖于“放管服”改革精神,也直接损害了我们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县税务局
答复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答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退费政策原则。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稳定性与制度规范性,养老费原则上不支持缴费人中途随意申请退费,仅在符合“误缴、多缴且未享受待遇”等特定条件时,方可按流程办理。二、前期办理限制。您初次申请退费时,其代缴的费用尚未完成国库归集流程,受资金划转阶段限制,当时暂无法办理退费手续,已向您说明相关情况。三、后续退费情况。经后续沟通与协调,结合实际情况,前台工作人员已为您父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退费手续,相关款项将按规定流程返还至缴费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