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投诉举报
来信人:
姬艳民
来信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5116813114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投诉举报事项 尊敬的领导: 我叫姬艳民,系新乡县朗公庙镇赵堤村村民姬培峰之子,身份证号:410721197607053538 电话:18595515622 现将有关投诉举报情况向领导报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事项: 朗公庙镇赵堤村村民姬厚峰于2025年6月1日11时至6月2日8时,未得到任何许可条件下在其住宅地前村民公用广场进行私自拉网圈占部分区域(面积约80M2),擅自破坏其私自圈点区域内地面道路进行农作物种植,并购买了机制砖若干,欲进行围墙建筑(附图片)。 该广场系村民公用广场与四条道路互接相通,现该村民姬厚峰私自拉网圈占部分区域并将其中一条道路拦截,致使周围村民出行受阻,其不规行为严重影响村民出行,群众利益受损,集体利益受到破坏。 6月2日11时赵堤村委会、朗公庙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朗公庙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调解并现场堪察,了解了相关情况,通知该村民暂停相关活动。该村民只是暂停了围墙建筑的行动,未对其私自拉网圈占区域拦路、破坏公用地面道路和种植农作物进行撤除和恢复地面道路原样。 6月3日17时至6月4日7时,该村民姬厚峰又将购买的机制砖顺着拉网圈占区域摆成东西长约10米,南北长约8米,高约1米的围墙(附图片),进一步损害集体利益。 6月4日至14日,镇有关部门领导会同赵堤村民协调委员也不时的对现场进行了现场堪察。并未对该村民姬厚峰的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理。 截至目前,仍未有任何进展! 截至目前,仍未有任何进展! 二、投诉举报人诉求: 恳请县领导督促相关单位部门立即对该村民的不规行为进行阻止,并要求其撤除私自拦路拉网垒墙物品,清除圈占区域内地面农作物并恢复地面道路原样。 附件:1.私自拉网圈占 2.破坏公用广场地面道路 3.私自利用机制砖垒砌围墙 投诉举报人:姬艳民 2025年8月13日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姬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朗公庙镇赵堤村村民姬厚峰私自拉网圈占、破坏公用广场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委派赵堤村村委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并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无法立即解决,我镇将持续关注并积极协调,争取尽快推进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朗公庙镇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