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情况反映
来信人:
孟志
来信日期:
2025年08月10日
信件编号:
13107240960334750097426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反映人:新乡市众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新乡县七里营镇工业聚集区远大路。联系电话:15737392820 法定代表人:孟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具体诉求: 请求新乡县政府介入、协调处理,河南城投裕信建设有限公司因施工给我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2330.4元。 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5月14日上午7点40分左右,河南省城投裕信建设有限公司在新乡县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挖掘机在冀营街不慎将一根电缆挖断,导致我公司突发停电。该停电行为长达38个小时,直至5月15日21时才正常通电。该突发停电,导致我公司所有生产线彻底停工,变频器烧坏,水泥浆料报废等,共计给我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2330.4元。 就上述情况,我公司和城投裕信公司多次联系沟通,但城投裕信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拒绝碰面沟通赔偿事宜,完全没有作为国有企业的担当。 我公司成立15年,多年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多年来一直诚信经营。现我公司迫于无奈,特反映到新乡县人民政府。希望新乡县人民政府介入,协调处理该事宜,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此致 新乡县人民政府 反映人:新乡市众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0日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内容:
新乡市众和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县长信箱反映的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挖断电缆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了核查。 一、事前排查与沟通情况 在本次施工作业启动前,我公司已按规范流程开展了以下工作: 1.管线普查:协同供电部门,对施工区域内的全线电力管网进行了初步排查。 2.企业沟通:主动与周边相关企业进行了对接,就地下管线(特别是电力管道)的敷设位置和走向进行了沟通确认。 3.信息反馈:经上述排查与沟通,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关于该施工点存在供电电缆的提示信息。 二、 事件经过 2025年5月14日上午7点40分左右,在按照既定方案进行热力管道开挖施工时,我公司采取了机械与人工相配合的谨慎作业方式。由于该处电缆紧贴热力管道上方敷设(位置极为隐蔽且事前未知),在挖掘过程中,造成该电缆损坏。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供电部门,请求紧急抢修。经供电部门现场确认,受损电缆为高压带电线路,涉及区域无法实施停电操作。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使用专业的带电作业车辆进行抢修。因协调调度特种作业车辆需要时间(该设备资源紧张),车辆于次日(2025年5月15日)上午抵达现场。我公司全力配合供电部门,抢修工作随即高效展开,直至2025 年5月15日21时抢修完成,该区域恢复正常通电。 三、 事件原因分析 1.受损电缆紧邻热力管道敷设,位置隐蔽; 2.前期与周边企业及供电部门等多方排查与沟通中均未能获取其存在信息。 四、费用承担 我公司已全额承担本次电缆抢修的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新乡县城投裕信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