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心连心子公司临时工劳务工不交保险?
								来信人:
									在岗职工
									来信日期:
									2019年11月21日
									信件编号:
									20191121104405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内容:
									我是心连心子公司的一名在职工人.上岗1年左右公司一直不交任何社会保险.说是临时工劳务工按心连心规定不交任何保险.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新乡县社保局
									
									答复日期:
									2019年12月03日
								答复内容:
									情况说明
    
    
经核查,其本人非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上述公司人员,社会保险费应有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
经向当事人反馈情况,当事人其为劳务派遣人员,其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与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且处理意见为满意。
    
    
新乡县社保局
2019年12月3日
    
                                  
								经核查,其本人非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而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上述公司人员,社会保险费应有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
经向当事人反馈情况,当事人其为劳务派遣人员,其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承担,与河南省心连心深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且处理意见为满意。
新乡县社保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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