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朗公庙镇张庄村村干部没按国家规定办事
								来信人:
									崔云
									来信日期:
									2019年09月07日
									信件编号:
									20190907081233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们好:
我是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的村民,近段村干部张贴的户口登记没按户口本上的登记,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依据登记的,女儿的户口还在也没结婚都不登记,为啥我们村全部去掉了,是不是违背中央精神?希望领导们给老百姓一个光明正确的指引。
								我是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的村民,近段村干部张贴的户口登记没按户口本上的登记,不知道他们是按什么依据登记的,女儿的户口还在也没结婚都不登记,为啥我们村全部去掉了,是不是违背中央精神?希望领导们给老百姓一个光明正确的指引。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
									
									答复日期:
									2019年09月12日
								答复内容:
									情况说明
接群众来信,我镇及时反馈给张庄村两委,让其尽快了解情况。经查,新乡县朗公庙镇张庄村五组的村民崔云,系户主,张文祥的儿媳;崔云的女儿张宇晴:身份证号:410721199906283453,户口在张庄村,张宇晴系事实婚姻,未办结婚证,户口还在本村,后经村民代表会通过,登记为张庄村股份合作社股民。
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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